獻血法

獻血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

(1997年12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國家主席令第九十三號公佈) 第一條 為保證醫療臨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獻血者和用血者身體健康,發揚人道主義精神,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

【分類號】 【標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 【時效性】 有效 【頒布單位】 全國人大常委會 【頒布日期】 980112 【實施日期】 981001 【失效日期】 【內容分類】 醫政類 【文號】 【名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 【題注

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

1997年12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1997年12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九十三號公佈自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保證醫療臨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獻血者和用血者身體健康,發揚人道主義精神,

獻血法必知18題

1、為什麼需要獻血? 醫學科研日新月異,創造了無數奇跡。然而,至今卻沒有研製出一種能完全代替人體血液全部功能的人造血液,供給臨床醫療、急救和戰備使用。因此,血這種被人們稱為「生命之河」的寶貴物質,目前還只能從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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