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法必知18题

献血法必知18题

    1、为什么需要献血?

    医学科研日新月异,创造了无数奇迹。然而,至今却没有研制出一种能完全代替人体血液全部功能的人造血液,供给临床医疗、急救和战备使用。因此,血这种被人们称为“生命之河”的宝贵物质,目前还只能从健康适龄的人体中获取。

   

    2、什么是献血?

    就是健康人献出少量血液,输给需要补充血液的病人,以挽救他们的生命。

   

    3、《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是何时通过、何时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是1997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1998年10月1日起实施。

   

    4、国家实行什么献血制度?

    自1998年10月1日起,国家在全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5、什么是无偿献血?

    就是健康适龄公民自觉自愿献出可以再生的少量血液或血液成分去挽救垂危病人的生命,而献血者不要任何报酬。

   

    6、为什么实行无偿献血?

    几十年来,我国的临床医疗、战备、备灾储备和生物制品用血,一直依靠少数人卖血来获取,供血者和受血者健康得不到保障。而无偿献血的人是健康人,半年以上才献血一次,不但血液质量高,血源性传染病大大降低,而且血型也更多样化。通过无偿献血,还会激起人们奉献爱心的自豪感,增加社会责任感和公民义务感,增进入与人之间的友谊。

   

    7、国家制定《献应法》的目的是什么?

    国家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而制定了《献血法》。

   

    8、《献血法》共有多少条?

    共有24条。

   

    9、国家对无偿献血者给予何种奖励?

    献血累计满1000毫升授予铜质奖;献血累计满1600毫升授予银质奖;献血累计满2400毫升授予金质奖;献血累计满3400毫升授予无偿献血金杯奖。

   

    10、对于《献血法》,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团体应当怎么办?

    各级人民政府应采取措施广泛宣传献血的意义,普及献血的科学知识,开展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的教育。新闻媒介应当开展献血的社会公益性宣传,各级红十字组织应依法参与、推动献血工作。

   

    11、应鼓励什么人率先献血?

    应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的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

   

    12、血站是什么性质的机构?

    血站是采集、制备、储存和供应临床用血的公益性卫生事业机构、是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

   

    13、什么行为应受到处罚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非法采集血液的;

    (2)血站、医疗机构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的;

    (3)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

   

    14、一次性采血器材可以回收吗?

    不可以。为防止传染病经血液传播,确保献血者和受血者的身体健康,必须使用一次性采血器材进行采血。一次性采血器材用后必须销毁。

   

    15、采血机构对献血者必须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吗?

    必须。

   

    18、无偿献血者有哪些权利?

    (1)凡无偿献血者,有受表彰奖励的权利;

    (2)无偿献血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医疗用血时,可免费使用其无偿献血等量或几倍的血液;

    (3)献血者参加献血时,可享受免费体检、化验的待遇;

    (4)献血者人格应受到尊重,保护献血者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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